第一百九十六章 1.4(1/2)

可能是叶浩渊不着调的形象太深入人心,虽然说起来他被荼毒的久了,确实和妞妞有了一种迷一样的默契,可秦泽还是下意识地不怎么相信他的翻译。

如果是妞妞亲口说出来的,秦泽可能反而还会更郑重地思考一番。可这偏偏是叶浩渊翻译过的,秦泽……就难免有一点将信将疑的,对着妞妞不住叹息。

他家徒儿惹事的能力属于超一流,但是在他的心里,宁卿却不是那种毫无道理就会和别人对上的类型。换句简单明了的话来说,他和妞妞有一样的感觉,他觉得他的徒弟们……其实性格还算是很好的了。

先不说他这样的感觉,是戴了多少层有色眼镜才能扭曲成这样的,起码妞妞在这一刻是极为欢喜的,仿佛得到了什么知己一般,和担忧的秦泽牛头不对马嘴地无缝聊天起来。

“也不知宁渐能否照顾好他师兄。”

“嗯哼嗯哼。”不说别的,他家卿卿怎么看也是个乖孩子。

“不错,怎会有罗战这般不靠谱的存在?”

“嗯哼嗯哼!”弄不懂卿卿脑回路的人其实都是笨蛋!

叶浩渊掩面而退,实在不忍看他们两个这种风马不相及的对话,一边纠结着为什么什么人遇到了宁卿性格都会越来越奇怪,一边怀念着最早看起来颇为严肃正经的秦泽。

感觉同为蛇精病,再这样被区别对待下去,他和秦泽和宁卿就不能愉快地做朋友了呢!

越想越觉得这个念头不好,叶浩渊觉得自己最好找一个合适的渠道发泄一下,不由想起某个哭唧唧的彪形大汉,脸上随之露出一个阴恻恻的微笑,脚步一转就朝另一个方向奔了出去。

玛德,叫你用那副熊样荼毒劳资,劳资今天也要让你尝尝被荼毒的滋味!

完全忽略了事实真相的叶浩渊毫不犹豫地跑去找别人麻烦了,相比之下,其实还稍微更有点节操的宁卿,却是遇到了麻烦。

因为情况特殊,百明城城主想要拉起一只队伍需要时间不少,没有一半年不可能成功。所以宁卿并不着急,游山玩水了一阵子,觉得没意思,就沿路开始行走于坊间捡漏。

早前宁卿看小说的时候,就对小说里各种捡漏捡到金手指的情节好奇不已,现在有时间也有条件,他当然也要玩上一把。确实如同他所预料的一样,宁渐的眼光非常好,知识积累十分丰富,很是在坊间集市上得到了一些好东西,可惜两个人都不能用。

所以说运气这个东西真是个小妖精,捡漏什么的还可以靠宁渐的积累强行拉高几率,但是捡到的东西到底合不合用,那就真的只能看脸了。就像非洲人永远都看不懂欧洲人的脸,欧洲人也想不通非洲人为什么就黑到这样的程度。

不过好在宁卿其实算是介于两种之间,而世界上还有种东西叫做黑市,可以用来交换合用的物品。

“所以说在人民币土豪玩家的眼中,脸黑脸红什么的都不成问题。只要有钱,再黑的脸也能变红。”宁卿扬着嘴角,十分认真地教导宁渐。

有听没有懂的宁渐:……

他现在不想研究什么脸黑脸红的问题,只想知道他家主子的脑回路为什么永远和一般人不一样。

宁卿高高兴兴地期待着黑市拍卖会,完全没有计较宁渐腹诽他的事情,只是斜了他一眼就作罢。

宁卿长得不错其实,如果非要说他的种种情态之中哪一种最撩人,那无疑是他用眼风斜人的时候。他斜人的时候,和翻白眼儿鄙视别人的时候,给人的感觉绝对是一个天一个地,极端到了极点。

前者让他感觉特别欠揍,拉仇恨的能力简直强到了一种境界;后者则完全不同,一举一动间仿佛带着种不自知的妩媚。但凡见过他这种神态的人,都不得不承认,他那张文雅温柔的脸配上这样一个动作,那种反差的妖娆实在是让人脸红得紧。

以前宁渐对他这样的动作其实没觉得什么,因为每次他在做出这种动作的时候,总是打着坏主意,准备坑人,宁渐的感觉也就只是“主人打算使坏了”。

可是自从恢复了记忆,自从意识到宁卿弄出来的小器灵……从某种方面算起来,真的可以称得上是他们的儿子时,他的心态就变得越来越奇怪了。

就算他还没整理好自己的心情,还不清楚为什么自己对宁铮有种下意识的防备和不满,但这完全不影响到他在面对宁卿的时候,无意识的撩拨和被撩齐上阵。

以前完全不觉得有什么的动作,现在在他眼中,都有种让人喘不过气来的脸红心跳。

宁渐微微眯起眼,把这种有些奇怪的感觉从心头压了下去,提醒宁卿在参加黑市拍卖之前,一定要做好伪装的准备,绝对不能在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暴露身份。

此章加到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