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87章 黑水·身向榆关那畔行(1/2)

莫非执剑步步逼近莫如,天人交战,哪里下得了手?不经意间,却有个原本瘫在地上半死不活的囚犯,猛一个鲤鱼打挺跳起身来、奋力拦挡在莫如前面。徒被当作刺客, 先赢回一道符咒、燃起他满身烈火。

“无妨,不是刺客。”成吉思汗云淡风轻地提醒如临大敌的木华黎。

木华黎定睛一看,果然只是个马前卒。虽然战俘营里大部分都被捆锁,但从强到弱的看守也是由紧到松。像眼前这么个病恹恹的无足轻重之人,自然是稍作绳缚即可,不服就杀, 谁知他会突然挣脱一跃而起、挣得手溃烂脚撕裂也在所不惜, 此刻更是强忍着火灼之痛来不及给自己掸身也要帮莫如推开狱卒以及破口大骂:

“莫非,我鄙视你!你的荣华富贵, 还需用女人垫脚!!”蓬头垢面睚眦尽裂发话之人,好像和他莫非有着夺妻之恨?怎么他竟不眼熟,哦,还真是,吴曦的儿子吴仕!昔年受伤痴傻,不知何时竟恢复了。也好,便给我缓一段时间,想对策对策,怎可能有对策?这里不是大月氏城,成吉思汗和木华黎都在以“有罪”推论着他的一言一行

莫非,你杀自己女人的时候,手是该抖还是不该?怎样能让成吉思汗信你?可无论如何她都得被你杀死。吴仕说得没一点错,你的功业责任,竟需要女人来承担,秦州,你蒙冤,邓唐, 你负罪, 都教她一个弱女子扛下所有!

不对,她早已不是弱女子了——那个懦弱却比谁都了解我的如儿,为了我,柔软心魂淬炼成坚不可摧,秦州北天水、京湖襄阳、淮南和州、陇南阶州、环庆镇戎州,山一程水一程地为我跋涉,为我驻守,为我出征,为我试剑天下!阶州,最痛彻心扉的两个字,是今次完颜彝叛出曹王府的根由,完颜彝的杀父仇人莫将军,本该是我莫非!

一瞬,莫非意识到了,成吉思汗之所以非杀莫如不可,不光要试炼莫非,也是为了给完颜彝一颗定心丸,稳住完颜彝才能稳住十万金军叛军

“什么鄙视,没人说女子就该被保护!相反这些年你一直被我照拂,这里危险你不想死就给我退开!”莫如怒斥吴仕,实际却在给莫非排解:哥哥,你觉得完颜乞哥是原属于你的敌人?不,他原属于我们所有人,当然了,金宋共融以后,他早就不算敌人啦。

莫非闻言一震,他真的不太认识这个从小到大都爱哭的女子了,冷笑一声:“死到临头还有脸卿卿我我,今日(谐)我就杀了你们这对狗男女!”是了,手不该抖,因为有这个吴仕作媒介,所以莫非应该对莫如这个“私德有亏的女子”恨多于爱。

“谁敢伤她——”吴仕不知是脑子不好使还是情不自禁,明明见到这剑光夺魄竟然还是不管不顾地直扑上来,无疑送死,“啊”

“那就你先!”莫非对他本就有恨,如果不是吴曦等人从中作梗,莫非莫如何至于此情此境,这吴仕还曾舔着脸想要当莫忘的父亲怒火中烧,一时失心,莫非这剑带着复仇之意毫无保留白进红出再将吴仕甩在地上。

“呵呵,有你这争名夺利的小人反衬,我吴氏子孙,轰轰烈烈死,也算不辱没了先辈”吴仕伏地,艰难抬头,面无人色,满口鲜血,终至一动不动,见他合眼断气,莫如惊诧、悲痛之余不免还存了一丝欣慰:川蜀吴氏,终于不是以恶终结。

吴仕到死也不知道,他完成了剧情的大部分合理度,使莫非可以顺理成章对“狗男女”之二的莫如挥起屠刀;由于爱得深伤得痛,事后便也留不下半点被蒙古军质疑“过于狠辣反而失真”或者认为“他对莫如本就无情所以她并不重要”从而算旧账的可能。

但吴仕死状残忍,给莫非预演了一遍莫如将要经受的一切,令莫非本来已经坚定的双手陡然又再僵硬。

这一刻莫如双肩颤抖双足抽搐双眼瞪大双唇颤抖着直面他,他知道她这种感情的激烈是发自肺腑,莫如见到他残杀战友必须是这样惊恐、绝望、爱恨交织,下一刻她理应带着最后一丝希冀、试图将他这个南宋叛将喝醒——

“狗男女?你也配这样指责!你又不是我哥哥!哥哥他,是个大英雄,在秦州之战为国捐躯,可我这些年,从未忘记过他”她扬起脸来,噙泪笑着,“哥哥是我心里的一盏明灯,是他告诉我,家国天下,道理侠义”昔年她胆小推卸责任,后来却无惧饮血蹈锋,成长为仅次于宋恒的陇右守护神,多半是受他影响。

“闭嘴!”这时候他有触动没关系,变了节的莫非达不到过去莫非的高度,所以动心、动情、面容扭曲,再正常不过。

“每晚帮他拭剑,我心里都有个声音: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何计生前身后名,纵使白发生!我爱的是他,不是你!你不配!我恨不得你死,别再糟贱他!”她当然从始至终都信他是在做戏,她不管是本能还是做戏无论有没有感情波折都在配合他,喝斥这些话的用意只是为了激怒(坚定)他:杀了我,我不悔。

“贱人,背叛我还有理!既做了烈妇,找什么奸夫!!”初入敌营的日日夜夜,他总在告诉自己,多孤独,多危险,都必须活下去,江南家乡还有人在守着自己。没想到,南宋女子不输男儿,上战场,一剑凌尘,挽乱世狂澜,“莫将军”从未离开过战场,只是早就换了个人。因为有她继承他“遗志”戎马倥偬,他才铁石心肠继续做宋谍:纵我浮沉或飘摇,这一生都不忘志。

杀机满溢,天阴云暗,风旋沙移,

忽然忆起,上次他俩愤怒地相爱相杀,一个说不服另一个,还是在幽凌山庄了

“若是跳出时局的桎梏,开禧北伐、泰和南征,在青史的长河中,算得了什么?如果将来天下大同,回过头来看,甚至还有可能将这当作一场荒唐的内乱?”他的志向,与其说改变,不如说超前地扩大了。

“北伐、南征,或许时空中微不足道,气节与精神却抹灭不了,皓皓之白长存于天地山河!”她的理想,看似滞后,又何尝不是亘古皆准。

“如今的金就是当年的辽,大可看作宋的邻居,已然也在逐渐汉化,听说北疆又有强盗,既知联金灭辽是错,为何还要重蹈覆辙?继续互耗、唇亡齿寒?北伐、南征,这些战斗委实都无意义。”

“北伐南征岂无意义,若是齿将唇碰出血来,试问哪个汉人,会愿意将年年逼着自己缴纳岁币俯首称臣的所谓汉化之人称作‘邻居’、与之其乐融融地吟诗作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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